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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4-09-29 09:40:17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阅读:

关于进一步规范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信院继字﹝2014﹞13号

各函授站(点):

为了更好地维护我校成人高等教育良好的办学秩序和办学声誉,保护各函授站(点)的正当权益,经研究,特对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招生工作作出如下规定。

一、招生宣传

1、没有和我校签订联合办学协议书的函授站(点),不得以我校名义进行招生宣传。各合作函授站(点)应及时按照我校有关规定签订联合办学协议。没有与我校签订联合办学协议而进行招生属违规招生,所招考生原则上来我校缴费报到。存在违规招生行为的函授站(点)不得参加学费分成。

2、各函授站(点)要按照继续教育学院印制的招生简章进行招生宣传,不得发布和印制虚假招生广告,不得乱收费、乱降费,不得许诺不上课、不考试。否则,我校将取消该函授站(点)招生资格。因虚假宣传、招生欺骗等违规招生引起的不良后果由函授站(点)承担。

二、实行成人高招报名申报制度

为了进一步加强成人高招报名管理,更有效地划分生源属地,减少不必要的争议,我院决定实行成人高招报名申报制度。各函授站(点)必须在当年成人高招报名结束后30天之内,及时、准确地把考生的考号、姓名、身份证号报送我院招生科(报送表格可在信阳师院成教工作群文件共享下载)。成人高招报名结束30天后,我院不再接收任何函授站(点)的报名生源信息。我院将根据收到的各函授站(点)考生信息发放录取通知书。未经函授站(点)报名申报的考生,原则上应来我校缴费报到,函授站(点)不得参加学费分成。

三、生源地划分

1、我校在信阳市浉河区不设函授站(点),任何函授站(点)不得在浉河区内招生,凡在浉河区报考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全部来我校缴费报到。在平桥区报考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原则上到平桥区指定的函授站(点)缴费报到。

2、各函授站(点)应在协议所规定的招生区域内招生。

3、函授站(点)的生源将依据报名结束后报送的考生信息来确定(考生号、姓名、身份证号码要准确)。报名申报时限之后,我院原则上不再接收任何函授站(点)增加考生名单的申请。

4、如果有两个以上的函授站(点)报送同一个考生信息,将按照考生的通信地址来划分,通信地址为某函授站(点)名称或地址的,考生到该函授站(点)报到。地址信息不明确的,按照通信地址就近到附近的函授站(点)缴费报到。

5、各函授站(点)缴费表由我院招生科印制加章后随录取通知书一起发放。函授站(点)凭缴费表交纳学生学费,不得擅自增加缴费学生人数。

信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