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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提高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时间:2014-09-29 09:58:19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阅读:

关于进一步提高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的若干意见

信院继字﹝2014﹞ 23号

我校成人高等教育经过近30年的建设与发展,现已拥有33个专升本、4个高起本、29个高起专共3个层次66个专业,学生规模持续增长。随着招生规模不断扩大,面临的教学管理任务也日益繁重。当前,少数函授站(点)存在重招生轻教学、重经济效益轻社会效益现象,个别函授站(点)甚至不组织教学、不发教材、不进行考试,严重侵犯了学生利益,损害了学校办学声誉。为切实提高我校成人高等教育教学质量,维护学校良好的办学声誉,根据《信阳师范学院函授教学管理暂行规定》、《信阳师范学院函授教育管理工作规程》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函授教学工作的组织领导

1、函授教学工作是函授站(点)的中心工作,教学质量是函授教育的生命线,每个函授站(点)都要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常抓不懈,确保函授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

2、函授站(点)要把函授教学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年终要对函授教学工作作出书面总结,并于当年12月25日前报教学科。

3、函授站(点)负责人要亲自主抓函授教学工作,要选派素质高、能力强、有责任心的管理人员从事教学管理工作。

4、函授站(点)工作人员要加强对国家和学校关于函授教育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真正做到依法办学,按章办事,确保函授教育培养质量。

二、结合实际,科学安排,保证教学计划的顺利实施

5、学校制定的教学计划是各函授站(点)组织教学的重要依据,所规定的课程必须组织教学和考试。

6、每学期的教学安排计划由函授站(点)结合自身实际制定,面授时间安排尽量避免工学矛盾。各函授站(点)要提前一个月将《学期教学安排计划表》传送教学科审批(即每年12月18日前报下一年度上半年的教学安排工作计划表,每年6月18日前报本年度下半年的教学安排计划表),待批准后组织实施。

7、各专业课程选用的教材版本,由学校组织专业教师论证选定,函授站(点)必须按学校指定的版本订购发放给教师和学生,学生领取教材应签名登记。学生领取教材签名登记表应妥善保管,学生毕业半年后,签名登记表方可处理。

8、各函授站(点)教学基础设施必须能够满足教学的需要。

三、严格管理,强化服务,确保函授教育教学质量

9、各函授站(点)聘用的函授教师,要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中级及以上职称,从事高等教育教学工作两年以上,并且要熟悉成人教育特点。

10、要加强对函授学生的管理与服务。各函授站(点)在面授前要向学生提供教学计划安排表、教材、自学进度表、自学指导书、习题集。面授期间要对学生进行考勤。函授站(点)应妥善保管学生面授考勤表,学生毕业半年后,考勤表方可处理。

11、教师讲授要突出成人教育“实际、实用、实践”的特色,让学生掌握本课程的学习方法,达到学以致用。

12、各函授站(点)要切实加强考试环节的管理。考试安排计划要在考前一个月报教学科,考场设单人单桌单行,每考场由两名教师监考,学生凭学生证进入考场考试。考试由函授站(点)负责组织,继续教育学院对考试情况进行不定期巡视。函授站(点)应妥善保管试卷和学生考试成绩登记表,学生毕业半年后,试卷和学生成绩登记表方可处理。

四、深入调研,健全制度,完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

13、继续教育学院要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到函授站(点)开展调查研究,检查教学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改进教学方式方法,提高函授教育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14、各函授站(点)要根据上级和学校要求,对教学各个环节制定出完善的规章制度,坚持开展教学督导、学生评教、教师评学等教学质量监控活动。

15、学校对每个专业选取2-3门课程进行统一考试。考试由学校统一命题,统一评卷。函授站(点)组织学生在函授站(点)参加考试。考试成绩不及格者,毕业前安排其到校本部补考。补考不及格者推迟毕业,随下一届学生参加统考,统考成绩合格,方可毕业。统考课程教材由学校统一订购发放。

16、学校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建立“函授教学园地”网页,发布函授教学相关内容,指导帮助函授教师和学生进行教学和学习,各函授站(点)要组织师生及时浏览。

信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1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