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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师范学院评选优秀函授学员的暂行办法

时间:2013-08-21 05:17:20来源:本站编辑 作者:阅读:

为了树立榜样,鼓励学员搞好函授学习,促进函授教学质量的提高,培养优秀人才,根据函授学员学籍管理的有关规定,特制订评选优秀函授学员的条件和办法。一、评选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本职工作。2、学习目的明确,态度端正,学习认真刻苦,较好地完成学习任务,各科成绩优良。3、自觉遵守学校纪律,按时参加面授,按时完成规定的作业。4、服从所在单位工作安排,努力做好本职工作。5、面授期间,团结同学,关心集体,注意卫生,爱护公物。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入选:1、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生活作风方面有严重问题者;2、函授考试有舞弊行为者;3、无故不参加面授,不按时交作业者。二、评选办法1、个人总结,并在学习小组交流。2、在小组评议的基础上,提出占学员总数的15%左右的名额,供班委会讨论。3、班委会在小组提名的基础上评出占学员总数10%左右名额的优秀学员名单,报学校审核批准。优秀学员每年评一次,并填写优秀学员登记表。三、奖励1、奖励办法实行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相结合,以精神鼓励为主。2、对评为优秀学员的函授生,发给奖励证书和奖品,并将优秀学员登记表存入函授生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