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校外教学点:
为表彰毕业生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优秀学生的示范作用,加强学风建设,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综合素质全面升,根据《信阳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现就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2023年7月毕业生(2021级在籍学生)
二、评选时间
5月12日—6月9日
三、评选条件
1.能够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学习期间未有考试违纪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
3.热爱所学专业,学习认真刻苦,成绩优秀,所学课程无补考(重修),毕业论文(设计)成绩优秀;
4.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表现突出,成绩优秀。
四、评选名额
各教学学院、校外教学点应严格遵循评选条件,择优推荐,推荐总数不超过当年毕业人数的1%。
五、表彰办法
学校对各教学学院、校外教学点推荐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授予“信阳师范学院2023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相关要求
请各教学学院和校外教学点认真组织评优推荐工作,并于6月9日前将《信阳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1)和《信阳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生汇总表》(见附件2)及学生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2023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学生+教学点(教学学院)+电话”,纸质材料一并邮寄继续教育学院。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七、联系方式
地址:信阳市浉河区南湖路237号,信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科
电话:0376-6391806
附件:1.信阳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信阳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信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3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