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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师范大学关于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缴费的严正声明

时间:2023-12-11 18:10:42来源: 作者:阅读:

各位考生:

近日,陆续有考生咨询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费收取事宜,为维护广大考生切身利益,维护学校办学声誉,特作如下声明:

1.收费标准: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收费严格按照《豫计收费 》(【20021213号)文件核定的标准执行,除此之外,没有其他价格标准。标准如下表:

学习形式

学历层次

专业

学费

(每生每学年)

业余

本 科

英语

1300

音乐学、美术学

1700

函授

本科

(含高起本)

数学与应用数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理学、化学、土木工程、生物科学、地理科学、工程管理、体育教育

1700

汉语言文学、教育学、学前教育、法学、思想政治教育、金融工程、市场营销、会计学、经济学、历史学、心理学、工商管理

1300

专科

大数据会计、小学教育

1100

2.收费方式:学费一年一交,由学生本人分年度按标准全额上缴学校财务处,由我校财务处出具电子的收费收据,完成缴费的学生才能办理注册手续。

3.学生须本人登录学校缴费系统缴纳学费,学校没有委托任何组织机构(含校外教学点)和个人代收学费及其他任何费用。

4.校外教学点须协助学校催缴学费,但不得向学生收取学费,由此造成不良后果的,学校及上级主管部门将按规定追究其责任。

5.如学生不按学校要求缴费,误信他人,自行把学费缴至其他机构(含校外教学点)或个人,按未缴费处理,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考生本人承担,学校不承担任何责任。

6.如有机构或个人以学校名义向学生收取任何费用,请向继续教育学院或学校有关部门反映,学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特此声明。

联系电话0376-63919090376-6392808

 

 

信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31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