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和《信阳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生学籍学历管理规定》(校发〔2023〕43号),经继续教育学院审核,学校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对在学信网已注册学籍,且已超过最长学习年限,未完成全部学业的我校235名成人高等教育学生予以退学处理,并注销其学信网学籍。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学信网学籍学生名单
信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