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
为树立先进典型,营造良好学风,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根据《信阳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现就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5年7月毕业的2023级学生。
二、评选时间
4月29日—5月16日。
三、评选条件
1.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2.修业期满并通过规定的课程考核,修满相应学分,学业成绩优良,所学课程无补考(重修)。在校学习期间未有考试违纪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
3.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表现突出。
四、评选名额
各教学单位应严格遵循评选条件,择优推荐,推荐总数不超过当年毕业人数的1%。
五、表彰办法
学校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授予“信阳师范大学2025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相关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评优推荐工作,并于5月16日下午17:00前将《信阳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1)和《信阳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汇总表》(见附件2)及学生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学生+教学点(教学学院)+电话”,纸质材料一并邮寄继续教育学院。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七、联系方式
地址:信阳市浉河区南湖路237号,信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科
电话:0376-6391806
附件:1.信阳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信阳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信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