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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4-29 17:36:00来源: 作者:阅读:

各教学单位

为树立先进典型,营造良好学风激励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立志做有理想、敢担当、能吃苦、肯奋斗的新时代好青年,根据《信阳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现就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57月毕业2023级学生。

二、评选时间

429—5月16

三、评选条件

1.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2.修业期满并通过规定的课程考核,修满相应学分,学业成绩优良,所学课程无补考(重修)。在校学习期间未有考试违纪行为,未受过纪律处分

3. 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工作表现突出

四、评选名额

各教学单位应严格遵循评选条件,择优推荐,推荐总数不超过当年毕业人数的1%。

五、表彰办法

学校对各教学单位推荐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者授予“信阳师范大学2025届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相关要求

请各教学单位认真组织评优推荐工作,并于5月16日下午17:00前将《信阳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表》(见附件1)和《信阳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汇总表》(见附件2)及学生先进事迹材料电子版发至指定邮箱,邮件主题为“2025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学生+教学点(教学学院)+电话”,纸质材料一并邮寄继续教育学院。逾期未提交者,视为自动放弃评选资格。

七、联系方式

地址:信阳市浉河区南湖路237号,信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科

电话:0376-6391806

邮箱:wx20230422@163.com

附件:1.信阳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推荐表

     2.信阳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优秀毕业生汇总表



信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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