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单位、各位同学:
根据《信阳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校发〔2025〕18号),结合学校实际,现将2026年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1.毕业时间为2026年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毕业时间以学信网毕业时间为准。
2.毕业时间为2025年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为准。
二、申请资格
1.学位申请人应当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遵守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
2.学位申请人应按照培养方案的要求,修业期满并通过规定的课程考核,修满相应学分,通过毕业论文或者毕业设计等毕业环节审查,参加学校指定的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且成绩合格,学业成绩优良,能较好地掌握本学科或者专业领域的基础理论、专门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学术研究或者承担专业实践工作的初步能力。
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授予学士学位:
(1)考试作弊者。
(2)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课程平均成绩在 70 分以下、补考门次超过 2 门者;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考试成绩在 70 分及以上的课程占全部课程的 30%以下者。
(3)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认为不应授予学士学位其他情形者。
三、申请方式、时间及程序
本次学位申请实行网上办理,网上申报系统网址为:https://degree.qingshuxuetang.com/xysf(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填报信息、缴费时间:2025年11月19日—28日。
2.确定选题方向时间:2025年11月19日—28日。
3.在申报系统内查询并主动联系本人论文指导教师时间:2025年12月16日—12月19日。
4.论文开题、中期检查、教师指导修改、定稿时间:2025年12月16日—3月20日。
5.线下答辩时间:2026年4月10日—26日。
6.提交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正文、答辩成绩评审表等材料时间:2026年4月27日—5月11日。
四、相关要求
1.所有学士学位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信阳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网上申报系统办理相关手续。逾期未交费者视为报名无效,逾期未主动联系指导老师者须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2.申请人须在规定时间内完善论文及相关材料,主动联系指导教师并参加线下答辩。答辩通过后,须及时向指导教师提交开题报告、中期检查、论文正文及答辩成绩评审表等材料,由指导教师汇总后统一报继续教育学院审核。
3.学位论文选题须符合专业培养目标,字数在6000字以上,英语类专业(如英语、商务英语等)论文须用全英文撰写,论文格式及要求详见附件。
4.论文经指导教师同意定稿后,由学校统一进行查重检测,重复率超过30%不允许参加答辩。为方便查重,学校为每位申请人提供2次免费论文查重机会,操作手册见附件。
5.论文答辩成绩合格,经校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者,授予学士学位。所有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须按照教育部要求上传至国家本科毕业论文抽检信息平台,接受抽查,抽查不合格者撤销已经授予的学位。
6.学士学位论文指导答辩费用为640元/生,由学校财务处统一收取,请申请人在申报系统内按要求操作缴费,缴费二维码不得外传。
五、联系方式
电 话:0376-6391806
地 址:信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科405房间(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南湖路237号,信阳师范大学校内南湖酒店1号楼东门四楼)
附件:1.信阳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论文选题要求
2.信阳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论文(设计)封面及内容格式
3.信阳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论文评审与答辩要求
4.信阳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
5.信阳师范大学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审批表
6.论文查重系统使用说明
7.信阳师范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含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系统使用手册
8.原创性声明及授权书样板
9.合格材料样板
信阳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