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规定,学生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遗失或者损坏后,学校不予补发,经学生本人申请,并按要求提供相关材料,学校核实后可出具相应的证明书,证明书与原证书具有同等效力。现将我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因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遗失申请补办流程制定如下:
一、提交材料
1.《信阳师范学院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证明书、学位证明补办申请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2.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申请办理毕业证明书还需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以及申请人近期免冠蓝底两寸彩色证件照两张及照片的电子版;
4.申请办理学位证明还需提交学位证书复印件或《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或《信阳师范学院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审批表》。
二、办理时间
学校工作日期间,每周三受理补办申请,每月底集中办理一次,其他时间不予办理。办理时限为20个工作日。
三、办理地点
信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学生科405房间(信阳师范学院校内南湖酒店一号楼四楼),联系电话:0376-6391806。
四、其他
1.学校只受理教育部认可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历证书补办申请;
2.每个学历证明书只能补办一次,学历证明书补办成功后原学历证书作废;
3.学校将会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将毕业证明书进行电子标注;
4.毕业证明书不能进行认证,但可在学信网查询;
5.证书补办可以代办或代领,但本人至少需要来一次,请他人代办或代领的需提交申请人亲笔签名的委托书一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信阳师范学院继续教育学院
2021年12月30日